【特别提示】请您在使用“在南京”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提供的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并作出相应选择。一旦您使用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时,即意味着您同意适用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商家为用户提供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实施,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合法合规的平台经营环境,促进平台内经营者的健康良好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平台与商家间协议和平台发布的其他规范/规则/管理办法等,特制订本规范。

  

  二、适用主体及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商家在平台销售的全部商品/服务(以下统称“商品”)。

  

  第二章 基本内容

  

  三、服务定义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用户在商品送达次日零时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且符合完好标准、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四、服务时效

  

  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用户应当自商品送达次日零时起七天内发出退货通知。七天期间自商品送达次日零时开始起算,满168小时为7日。

  

  五、运费说明

  

  用户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运费按如下规则确定:

  

  若用户所购买商品属于商家直发且商家包邮的,用户仅承担退回运费;若商品未包邮或商品系商家附条件包邮的,用户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用户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1、用户定作、定制类商品

  

  2、鲜活易腐类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用户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期刊杂志等

  

  5、服务类

  

  经用户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在用户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如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七、特别说明

  

  1、用户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和商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平台鼓励商家提供优于平台公示的无理由退货期限或商品完好标准。

  

  第三章 退款说明

  

  八、退货审核通过后,已支付的款项将退回给您。

  

  九、使用平台红包、优惠券、积分金额的订单产生退货,退款金额须扣除退货商品金额分摊的平台红包、优惠券、积分金额。

  

  十、若主商品附带的赠品/奖品未退回,则主商品扣除赠品/奖品价值后余额进行退款。若主商品款项低于赠品/奖品价值的,平台有权追回差额部分。

  

  第四章 附则

  

  十一、适用本规范的所有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依法处理。

  

  十二、因本规范相关的行为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营者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江苏省南京市仲裁委仲裁或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生效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