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在您使用“在南京”互联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尤其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在南京”平台的免责事项。您使用平台提供的所有功能将被视为对本服务协议全部内容的完全认可。

第一条 “在南京”平台服务使用前提
1、您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在签署本协议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有疑义,可要求“在南京”平台提供方给予说明。若您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已按您的要求予以说明,并表示您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部分内容。
3、您承诺在“在南京”平台提供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在南京”平台提供方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您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4、如果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资料的,或“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保留停止您使用此平台服务的权利,如因您资料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而给“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5、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合作机构发布的各类信息服务。

第二条 “在南京”注册
(一)注册
1、您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之前,必须先行注册,取得“在南京”账号和密码。
2、注册成功后,您即拥有了“在南京”会员账号,如果使用平台支付交易功能时,您需配合“在南京”平台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相关的实名认证。
(二)您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1、客户账号和密码是您重要的个人资料,您务必注意账号和密码的保密;您应妥善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您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凡使用客户账号和密码或使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为您亲自办理的业务,由您承担由此所导致的相关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费用的支付等。“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对第三人使用您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客户的交易安全,但并不保证绝对安全。
4、“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通过以下方式接受您的指令:您通过登录“在南京”的密码(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等)以及您有可能选择的其他密保方式并依照预设流程发出指令。您向 “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发出指令后,该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
5、您明白且同意,您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过程中,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是平台服务使用规则的一部分,您对于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页面的确认或继续操作表示对此使用规则的认同。
6、“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知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媒体广告等方式传送。
7、在您注册成为“在南京”用户时,您授权“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审核您的身份和资格,并通过其他“在南京”支持的合作机构的网站取得关于您使用本平台的相关资料,“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会采取适当措施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8、您同意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时涉及的相关数据均以生成并储存于“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及此平台的合作机构服务器的数据为准。
9、“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对平台服务协议、规则、费用以及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和补充或对平台在功能上进行减少、增加或作其他改变,“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将以网页公告等方式对该等变更予以提前公布。变更后的条款自公布执行日期的0:00起生效。若您在“在南京”平台功能变更的条款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接受该等变更,若您不同意的,您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

第三条 您的权利和义务
1、您进行含有价值交易的账户,必须为本人所有。您应对自己的“在南京”账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自己的“在南京”账号。
2、您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而拒绝执行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支付义务。
3、您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对于因您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承担由于您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所导致的相关责任。
4、“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根据经依法核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您收取相关费用(如有):通过“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办理的业务,若该业务须缴纳相应的月租费及通信费,则相关的费用将在您的“在南京”账号中一并收取。
5、您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交易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第一时间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通过在线客服通知“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媒体广告等方式向您告知处理进展。
6、如您在“在南京”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因您此前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引发争议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仍可行使追究的权利。您同意,“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服务中断或终止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基于单方判断,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在发现您注册资料虚假、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嫌疑时,不经通知有权先行中断或终止您的账户、密码,并拒绝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在南京”平台提供方认为您侵犯了“在南京”的商标所有权及其他权益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依法竭力维护会员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安全时,“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拒绝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
7、“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了解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的真实目的,您应如实提供“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8、当他人向您“在南京”账号错误增值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对您名下“在南京”账号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冻结,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并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配合本公司进行相应处理。
9、注册会员在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循:
(1)中国关于网络和BBS的相关法规。
(2)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5)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
(6)不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7)不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若会员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在南京”将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关行动。特别地,“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审核会员所发布的信息,如果会员的信息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仁理道德或社会公德,或者不符合“在南京”平台的“传递正能量”宗旨时,“在南京”可以不予发布。
10、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按照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权力机关的要求,提供客户及其交易信息,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条 网络知识产权
会员在“在南京”平台上自己发表的文章拥有版权。会员在转载文章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如果发生版权纠纷,“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在纠纷解决前删除有纠纷的文章。

第五条 免责事项
1、“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范围负责。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应不超过所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2、“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仅以现有的、按其现状提供有关的信息、材料及运行。“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可用性、准确性或可靠性做出任何种类的保证。
3、“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保证提供的服务一定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绝对及时、安全、真实和无差错,也不保证客户发送的信息一定能完全准确、及时、顺利地被传送。
4、不论何种情形,“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都不对任何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所造成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或余波所及的损失、损害、债务或商务中断承担任何责任。
5、“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承担交易货物的交付责任,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等,应由您与商品的生产方(或服务的实施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
1、“在南京”平台提供方系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遵循《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展业务。
2、公司、购卡(或充值)者及其他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3、个人购卡(或充值)后则视同同意并自愿遵守本章程。
4、实名登记制度:个人购卡(或充值)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司采纳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
5、公司应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同时对购卡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6、购卡(或充值)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购买。使用转账方式购卡(或充值)的,公司须对转入、转出的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7、限额购买,每人每日购买金额不得高于五万元整。
8、使用范围:单用途卡限定在“在南京”平台上使用。
9、有效期:记名卡或充值所得余额不设有效期。
10、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公司应将资金退至原卡(或账户)。
11、发卡企业的权利:公司为购卡者提供的各种免费增值服务,公司有单方面终止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购卡者同意。
12、发卡企业的义务:公司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平台等提供单用途卡使用的相关资料,包括章程、购卡协议、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发卡企业按约定通过有关渠道为持卡者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平台咨询服务;发卡企业依法对购卡者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购卡者与发卡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发卡企业有义务为客户在发生实际消费行为时开具发票,如遇退货行为,在退货同时要相应追回等值发票。
13、购卡者(或持卡者,下同)的权利:购卡者享有按规定使用单用途卡的权利;购卡者有权知悉单用途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购卡者对单用途卡交易有疑问的,有权在30天内向发卡企业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
14、购卡者的义务:购卡者对单用途卡、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他人冒用单用途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购卡者不得在发卡企业指定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使用单用途卡,购卡者未按约定进行交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购卡者不得将单用途卡用于套现、洗钱等违法行为。
15、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如发卡企业与购卡者另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约定。
16、本章程由发卡企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的修改或调整公布后即生效,无须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所有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七条 交易风险提示
1、您承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对电子商务业务及网上交易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充分知悉网上交易过程中可能蕴含的风险。
2、您了解,您与交易对象或其商品的生产方(或服务的实施方)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担责。
3、您有权基于真实有效的交易订单,在交易成功后对交易的商户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应当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合法、客观、真实,不得利用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不得发表任何违法违规评价内容。
4、“在南京”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评价,除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及平台协议/规则对评价违规情形进行必要处理外,不会任意进行删除、屏蔽。
5、您对“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您自愿承担交易风险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协议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协议由“在南京”平台提供方负责解释。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若您和“在南京”平台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协议生效和效力
1、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按钮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内容还包括“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服务使用规则,如果您对此持有异议,可以选择终止本协议。如果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经完全接受上述规则。

第十一条 其他
 “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为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其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
如果您对“在南京”平台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在南京”平台提供方联系(客服电话:400-600-2727),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31日
生效时间:2022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