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在您使用“在南京”互联网应用平台的各项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尤其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在南京”平台的免责事项。您使用平台提供的所有功能将被视为对本服务协议全部内容的完全认可。

  

  第一条 “在南京”平台服务使用前提

  

  1、您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在签署本协议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有疑义,可要求“在南京”平台提供方给予说明。若您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已按您的要求予以说明,并表示您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部分内容。

  

  3、您承诺在“在南京”平台提供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在南京”平台提供方的相关规定,亦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您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4、如果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资料的,或“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保留停止您使用此平台服务的权利,如因您资料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而给“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或其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5、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合作机构发布的各类信息服务。

  

  第二条 “在南京”注册

  

  (一)注册

  

  1、您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之前,必须先行注册,取得“在南京”账号和密码。

  

  2、注册成功后,您即拥有了“在南京”会员账号,如果使用平台支付交易功能时,您需配合“在南京”平台提供相关资料完成相关的实名认证。

  

  (二)您的账号、密码和安全性

  

  1、客户账号和密码是您重要的个人资料,您务必注意账号和密码的保密;您应妥善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您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凡使用客户账号和密码或使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为您亲自办理的业务,由您承担由此所导致的相关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费用的支付等。“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对第三人使用您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客户的交易安全,但并不保证绝对安全。

  

  4、“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通过以下方式接受您的指令:您通过登录“在南京”的密码(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及短信验证码等)以及您有可能选择的其他密保方式并依照预设流程发出指令。您向 “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发出指令后,该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

  

  5、您明白且同意,您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过程中,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是平台服务使用规则的一部分,您对于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页面的确认或继续操作表示对此使用规则的认同。

  

  6、“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所有发给注册用户的通知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媒体广告等方式传送。

  

  7、在您注册成为“在南京”用户时,您授权“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审核您的身份和资格,并通过其他“在南京”支持的合作机构的网站取得关于您使用本平台的相关资料,“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会采取适当措施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8、您同意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时涉及的相关数据均以生成并储存于“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及此平台的合作机构服务器的数据为准。

  

  9、“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对平台服务协议、规则、费用以及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和补充或对平台在功能上进行减少、增加或作其他改变,“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将以网页公告等方式对该等变更予以提前公布。变更后的条款自公布执行日期的0:00起生效。若您在“在南京”平台功能变更的条款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则视为接受该等变更,若您不同意的,您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

  

  第三条 您的权利和义务

  

  1、您进行含有价值交易的账户,必须为本人所有。您应对自己的“在南京”账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自己的“在南京”账号。

  

  2、您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而拒绝执行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支付义务。

  

  3、您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对于因您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承担由于您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所导致的相关责任。

  

  4、“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根据经依法核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您收取相关费用(如有):通过“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办理的业务,若该业务须缴纳相应的月租费及通信费,则相关的费用将在您的“在南京”账号中一并收取。

  

  5、您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交易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第一时间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通过在线客服通知“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媒体广告等方式向您告知处理进展。

  

  6、如您在“在南京”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因您此前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引发争议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仍可行使追究的权利。您同意,“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服务中断或终止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基于单方判断,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在发现您注册资料虚假、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嫌疑时,不经通知有权先行中断或终止您的账户、密码,并拒绝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在南京”平台提供方认为您侵犯了“在南京”的商标所有权及其他权益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依法竭力维护会员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安全时,“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拒绝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提供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

  

  7、“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了解您使用“在南京”平台服务的真实目的,您应如实提供“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8、当他人向您“在南京”账号错误增值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对您名下“在南京”账号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冻结,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并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配合本公司进行相应处理。

  

  9、注册会员在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循:

  

  (1)不得制作、传输或发表以下违法信息资料: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或煽动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其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资料:标题严重夸张,发表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10、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您亦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得利用本网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企图干扰、破坏“在南京”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转,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4)不得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

  

  (5)不得教唆他人从事违法违规或本协议、平台规则所禁止的行为;

  

  (6)不得利用在本网站注册的账户进行不当利益获取、恶意攻击、违法经营活动、传播不良内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不得发布任何侵犯他人个人信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合法权利的内容

  

  (8)不得冒充他人或利用他人的名义使用“在南京”软件服务或传播任何信息,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

  

  (9)不得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在南京”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在南京”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10)不得恶意注册“在南京”账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批量注册账号、注销账号;

  

  (11)不得发布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若在本网站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本网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的证据。“在南京”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1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按照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权力机关的要求,提供客户及其交易信息,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条 网络知识产权

  

  会员在“在南京”平台上自己发表的文章拥有版权。会员在转载文章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如果发生版权纠纷,“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有权在纠纷解决前删除有纠纷的文章。

  

  第五条 免责事项

  

  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发生中断或终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等行为。出现上述情况时,“在南京”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在南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2、您理解并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南京”对以下事由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终止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用户或“在南京”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用户操作不当;

  

  (4)用户通过非“在南京”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其他“在南京”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第六条 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

  

  1、“在南京”平台提供方系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遵循《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展业务。

  

  2、公司、购卡(或充值)者及其他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3、个人购卡(或充值)后则视同同意并自愿遵守本章程。

  

  4、实名登记制度:个人购卡(或充值)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姓名和联系方式。公司采纳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

  

  5、公司应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同时对购卡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6、购卡(或充值)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购买。使用转账方式购卡(或充值)的,公司须对转入、转出的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7、限额购买,每人每日购买金额不得高于五万元整。

  

  8、使用范围:单用途卡限定在“在南京”平台上使用。

  

  9、有效期:记名卡或充值所得余额不设有效期。

  

  10、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公司应将资金退至原卡(或账户)。

  

  11、发卡企业的权利:公司为购卡者提供的各种免费增值服务,公司有单方面终止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购卡者同意。

  

  12、发卡企业的义务:公司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平台等提供单用途卡使用的相关资料,包括章程、购卡协议、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发卡企业按约定通过有关渠道为持卡者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平台咨询服务;发卡企业依法对购卡者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购卡者与发卡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发卡企业有义务为客户在发生实际消费行为时开具发票,如遇退货行为,在退货同时要相应追回等值发票。

  

  13、购卡者(或持卡者,下同)的权利:购卡者享有按规定使用单用途卡的权利;购卡者有权知悉单用途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购卡者对单用途卡交易有疑问的,有权在30天内向发卡企业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

  

  14、购卡者的义务:购卡者对单用途卡、密码保管不善,导致他人冒用单用途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购卡者不得在发卡企业指定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使用单用途卡,购卡者未按约定进行交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购卡者不得将单用途卡用于套现、洗钱等违法行为。

  

  15、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如发卡企业与购卡者另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约定。

  

  16、本章程由发卡企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的修改或调整公布后即生效,无须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所有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七条 交易风险提示

  

  1、您承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对电子商务业务及网上交易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充分知悉网上交易过程中可能蕴含的风险。

  

  2、您了解,您与交易对象或其商品的生产方(或服务的实施方)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担责。

  

  3、您有权基于真实有效的交易订单,在交易成功后对交易的商户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应当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合法、客观、真实,不得利用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不得发表任何违法违规评价内容。

  

  4、“在南京”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评价,除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及平台协议/规则对评价违规情形进行必要处理外,不会任意进行删除、屏蔽。

  

  5、您对“在南京”平台提供方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您自愿承担交易风险以及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协议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协议由“在南京”平台提供方负责解释。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若您和“在南京”平台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协议生效和效力

  

  1、本协议自您点击“同意”按钮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内容还包括“在南京”平台提供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服务使用规则,如您不同意接受调整后的规则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在南京”提供服务。如果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经完全接受上述规则。

  

  第十一条 其他

  

  “在南京”平台提供方为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其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南京广电猫猫新媒体有限公司。

  

  如果您对“在南京”平台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在南京”平台提供方联系(客服电话:400-600-2727),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14日

  生效时间:2022年09月21日